為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,勞動部
114年第1期經費補助,自114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受理申請,歡
迎有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踴躍提出申請。
勞動部表示,為簡化事業單位申請流程,提供便捷之服務,勞動部
已於113年9月24日修正發布「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
作業須知」,增訂事業單位得以線上方式提出補助申請,114年起有
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可至企業托兒與哺(集)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
書表,並於1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內,以線上申請或掛號郵寄
(以郵戳為憑)方式,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托育服務,勞動部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
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,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均提供
經費補助。事業單位設置員工哺(集)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;
新興建托兒設施(包括托嬰中心、幼兒園等)者,自114年起最高
補助由3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;另已設置托兒設施者,補助改善
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;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
托於托兒服務機構,提供托兒津貼者,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