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「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
許可證(文件)之申請、變更或展延,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」、
「應先 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、範圍及規模」及「禁止足
使水污染行為」 草案預告公告,倘有意見者,請逕上網查詢並陳述意見。
訊息布告之。